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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倡议书
尊敬的业主,您好!
为了更好地建设、共同管理我们居住的d(别墅)区,使我们能有一个温馨、安逸、舒适、安全的家,行使我们大家自己的权利和义务。我们倡议组建“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”,请大家积极参与和支持。
一、本小区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
物业管理小区(大厦)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,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(大厦)所在的街道办事处(或镇人民政府,下同)书面提出申请,填报《首届业主(代表)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》,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:
(一)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%以上;
(二)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%以上不足50%,且使用超过一年的。
二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。
业主委员会可以监督和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活动,更好地为广大业主服务,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有如下作用:
1、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,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;
2、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,负责该基金的筹集、使用和管理;
3、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、财务预算和决算;
4、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,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;
5、监督公共建筑、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;
6、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。
针对本小区的具体情况,成立业主委员会更显得很必要。
三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步骤。
第一步:在满足成立条件的小区,发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倡议,同时致信本区物业办和当地社区委,要求尽快到小区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。
第二步:在所在地社区委和区物业办的指导监督下,组建由社区委、开发建设单位、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大会筹备组。
第三步:筹备组开始工作,起草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,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,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,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。